1 适用范围
Ø 所有进入科研实验中心工作的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
2 生效日期
Ø 本SOP文件自2014年3月28日生效。
3 目的
Ø 实验室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提醒科研人员在实验中的违章操作及不规范的实验室行为,预防实验室事故的发生,将实验室持证上岗制度落到实处。
Ø 详细介绍实验室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各类科研实验人员职责,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4 职责
Ø 科研人员:认真执行本SOP的内容,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管理人员的管理。
Ø 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新进人员,包括科研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等负有培训考核及监督的职责。
5 内容
5.1 中心采取类似驾照的管理模式管理“上岗证”。每位科研人员起始分为12分,新学期开始时还原至12分。
5.2 扣分后的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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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 |
备注 |
每扣1分 |
增加1次实验室公共服务 |
增加的洗涤次数需在1周之内完成(自处罚之日开始计算),未完成者本学期停止使用实验室 |
扣分累计满3分 |
停止使用实验室7天 |
增加公共服务3次 |
扣分累计满6分 |
停止使用实验室30天 |
增加公共服务6次 |
扣分累计满12分 |
该学期将被停止使用实验室,下学期需重新培训考核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
重新参加考核前,必须就自己的违规行为做出书面检查 |
2次扣分累计满12分 |
永久性停止进入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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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扣分后,其带教老师也扣除相应分数。暂时定为学生扣3分,其带教老师扣1分,教师扣分达到一定分值后,其所带的学生都将受到限制进入实验室的处罚。希望通过这种连带处理方式,促使带教老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让学生意识到违反实验室制度,不仅自己会受到处罚,还会连累老师及组员受罚;中心希望,通过这种连带责任,促使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7 扣分明细
序号 |
违章行为 |
扣分 |
备注 |
1. |
未穿工作服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2. |
未佩戴准入证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3. |
实验完毕后未清空废物缸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4. |
实验完毕后未整理台面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5. |
使用实验室物品未放回原位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6. |
乱扔实验室废弃物(Tip头、手套等)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7. |
不遵守回收物品SOP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8. |
实验室可重复使用物品(培养瓶、培养皿等)未放入回收缸或回收桶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9. |
试剂未做标识或标识不规范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10. |
随意浪费实验室试剂与耗材 |
2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4分 |
11. |
使用大型仪器未登记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12. |
使用大型仪器结束后未关仪器电源者 |
2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4分 |
13. |
未经他人允许乱拿他人物品 |
2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4分 |
14. |
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
2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4分 |
15. |
使用仪器按照SOP操作,造成仪器故障,未及时告知管理员 |
2 |
按照SOP操作,造成仪器故障,及时告知管理员,不扣分 |
16. |
使用仪器未按照SOP操作,造成仪器故障,及时告知管理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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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仪器未按照SOP操作,造成仪器故障,隐瞒不报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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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未通过实验室考核,在没有带教老师指导时,擅自进入相关实验室做实验,但未造成实验室事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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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未通过实验室考核,在没有带教老师指导时,擅自进入相关实验室做实验,造成实验室事故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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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通过仪器考核擅自使用仪器,但未造成仪器故障和实验室事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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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未通过仪器考核擅自使用仪器,造成仪器故障或实验室事故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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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未告知管理员,私自借用其他实验室物品 |
1 |
第3次出现该情况,扣3分 |
23. |
未告知管理员私自带走实验室物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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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警告后,再次出现未告知管理员私自带走实验室物品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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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不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首次警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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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不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再次警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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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未遵守实验室安全SOP,造成实验室事故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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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Ø 以上明细不可能列举完所有的实验室违章操作,若管理员发现的违章操作不在以上明细中可参照情节轻重做出相应扣分。
Ø 管理员有权根据违章操作的情节轻重酌情小幅度调整扣分标准。
Ø 以上明细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补充。
8 奖励制度
Ø 实验室每学期公布一次无扣分记录人员名单,给予奖励。
Ø 积极协助实验室管理的科研人员,给予奖励。
Ø 上报不良事件的科研人员,给予奖励。
Ø 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加1-3分。
Ø 能及时发现实验室问题并向管理人员汇报加1分。
Ø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被采纳加1-3分。
Ø 能主动参与到实验室管理、清洁或任何乐于助人的行为加1分。
9 申诉
Ø 科研人员对于违章操作的扣分有异议,可在申诉期内联系实验室主任、科研处处长、教保处处长申诉。
Ø 申诉期为72小时内。
10 相关文件
1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