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对象
Ø 申请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并已通过实验室考核的本校老师、研究生、本科生(研究生和本科生必须有带教老师,否则不予通过)和外校科研工作者,以下统称为科研人员。
2 生效日期
Ø 本SOP文件自2025年12月31日生效。
3 目的
Ø 规范与解释实验室收费项目使用和管理制度。
4 实验室收费项目
Ø 收费的存储空间
Ø 液氮,动物饲养
Ø 特别提醒:专人操作仪器的收费不参照本SOP,请参照ZXGL.30.025.150428_实验室专人操作仪器使用和缴费制度
5 实验室收费项目使用和管理制度
5.1 科研人员需要使用实验室收费的存储空间,液氮,动物饲养等,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5.2 校内人员采用内部转账方式,中心不收取现金,而是通过学校财务将科研人员消费的费用从课题经费直接转入中心的试剂耗材账户(2002)。采用账户转账的费用收取方式,可以完全保证收取的费用用于中心购买试剂耗材,而不被用于他用。
5.3 校外人员采用学校财务开具成都医学院的发票方式报销。
5.4 报账流程
Ø 科研人员到科研实验中心财务管理岗老师处填写《成都医学院内部转账单》,并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
Ø 由财务老师最后统一交到学校财务办理转账。
5.5 其他说明
Ø 科研中心将在每年春季学期入室登记注册之前对所有经费申请人员进行一次清理和整体结算。
Ø 若本学期课题组负责人未在科研实验中心注册登记,需立即启动报账程序,结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