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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2026-03-16 09:30 冷潇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对动物饲养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尸体、组织、废弃垫料及其他废弃物(如一次性隔离服、注射器等)的分类、收集和暂存全流程进行规范。

2 生效日期

本标准操作规程自202622日生效。

3 目的

为保障人员安全与公共卫生,确保科研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以及符合动物福利与伦理规范,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4 内容

4.1. 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的处理遵循分类收集、就地预处理、安全暂存、集中移交、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4.2. 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须由专业机构定期上门运走,机构必须具有相关处理资质,设备处定期与其签订合同,保证科研教学的正常进行。

4.3. 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应使用专用黄色塑料袋双层包装,确保无渗漏。袋口扎紧后,在外包装上粘贴标签,注明废弃物类型、产生日期和责任人等信息。

4.4. 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由科研人员带离动物中心,并填写《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处理表格》。

4.5. 废弃物暂时存放在指定的-20℃冰柜中。该冰柜应专用,并明确标识实验动物废弃物暂存柜,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6. 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严禁买卖和做其他用途。

5 相关文件

GB_T 35823-2018 实验动物 动物实验通用要求》

《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

《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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