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对动物饲养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尸体、组织、废弃垫料及其他废弃物(如一次性隔离服、注射器等)的分类、收集和暂存全流程进行规范。
2 生效日期
本标准操作规程自2026年2月2日生效。
3 目的
为保障人员安全与公共卫生,确保科研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以及符合动物福利与伦理规范,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4 内容
4.1. 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的处理遵循 “分类收集、就地预处理、安全暂存、集中移交、无害化处置” 的原则。
4.2. 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须由专业机构定期上门运走,机构必须具有相关处理资质,设备处定期与其签订合同,保证科研教学的正常进行。
4.3. 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应使用专用黄色塑料袋双层包装,确保无渗漏。袋口扎紧后,在外包装上粘贴标签,注明废弃物类型、产生日期和责任人等信息。
4.4. 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由科研人员带离动物中心,并填写《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处理表格》。
4.5. 废弃物暂时存放在指定的-20℃冰柜中。该冰柜应专用,并明确标识“实验动物废弃物暂存柜”,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6. 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严禁买卖和做其他用途。
5 相关文件
《GB_T 35823-2018 实验动物 动物实验通用要求》
《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
《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