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Ø 申请进入SPF级动物实验室的校内外科研人员。
2. 生效日期
Ø 本SOP文件自2014年12月1日生效
3. 目的
Ø 规范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的物品进出。
4. 职责
Ø 科研人员:认真执行本SOP的内容,并作好相关记录。
Ø 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科研人员正确执行本SOP。
5. 操作方法:
5.1 与所有饲养管理和动物实验无关的物品,严禁带入屏障系统内。
5.2 凡是可以清洗的物品,在消毒灭菌处理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
5.3 所有进入屏障系统内的物品,必须严格按照物品流程图的流向路线进入,禁止逆向流动。
5.4 物品流程路线如下:清洗消毒→传递窗(75%酒精喷洒表面、紫外照射)→ 清洁走廊→动物饲养室/动物实验室→污物走廊→缓冲室(无害化消毒)→清洗间(污物暂存)。
5.5 所有进入屏障系统内的物品都需经消毒灭菌处理。
5.6 消毒灭菌后的物品分别从真空脉动灭菌器或传递窗的洁净侧取出,并贮存于洁净贮物间的置物架上备用。
5.7 消毒灭菌过的物品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5.8 使用后的废弃物品从污物走廊搬出。
5.9 在相应的记录表上记录传入屏障系统内的物品及其数量。
6. 参考文献